(二)负责卫生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上报和批准后的发证工作。
(三)开展巡回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重大案件,负责对卫
生污染、中毒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负责组织全县健康相关产品检查工作,及时上报和公告抽检结果。
(五)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和咨询,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六)负责全县卫生监督员的管理与培训工作。
(七)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和施工进行预防性卫生监
督。
(八)负责卫生监督统计工作。
(九)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卫生监督执法任务。
执法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收费标准:卫生许可证:集体20元 个体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