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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公安消防大队打井项目
 
责任编辑:曹冲  来源:开封市政府采购网   时间:2017-08-04 15:03:0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尉氏县公安消防大队打井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上级拨付,招标人为尉氏县公安消防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尉氏县公安消防大队打井项目

2.2招标编号:ZXKFGK(2017)006号

2.3项目概况:尉氏县公安消防大队300米深水井。

2.4建设地点:尉氏县公安消防大队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6资金来源及金额:上级拨付;约16万元。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8工期要求:  1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

3.4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5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 8 月4日至2017年 8月 10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开封市高屯新村小康三路73号)

4.3报名须提供资料:

4.4、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并按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到的全部证明材料及证件,提供原件审查并提供一套加盖企业公章的胶装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并按报名顺序用A4纸复印),如有资料不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

4.5招标文件及资料领取时间:201 7年 8月4日至2017 年8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套,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8月23日15:00 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开封市高屯新村小康三路73号)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194636071

代理机构: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二环支路10号附5号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    话:15993377913  15890989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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