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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公安消防大队安装净水系统项目询价公告
 
责任编辑:曹冲  来源:开封市政府采购网   时间:2018-04-24 11:30:49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尉氏县公安消防大队安装净水系统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尉氏县公安消防大队,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尉氏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招标。

2、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项目名称:尉氏县公安消防大队安装净水系统项目

2.2 项目编号:ZXKFXJ[2018]001号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质量标准:合格

2.5采购金额:约6.9万元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该类项目),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出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价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 24日至2018年 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 30时,在代理公司(开封市高屯新村小康3路73号)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 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等“第3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它资料”。营业执照与原件保持一致可提供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

5.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7日下午15时30分。

5.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开封市金明区高屯新村小康3路73号)

5.3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数额按项目各标段估算价的2%取整提交,具体数额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194636071

地址:尉氏县工业路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先生

电  话:15993377913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73号锦江国际花园10号楼2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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